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负责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开展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建设和文明培育等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编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要计划方案,主责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新闻舆论及校园文化等领域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2.统筹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组织和监督检查全校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3.指导协调并组织全校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开展全校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推进校院两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4.组织指导全校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校内各部门、单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完善“五育并举”“三全育人”格局。
5.统筹指导协调全校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全校新闻发布报道和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分析研判和应对引导涉校舆情。
6.统筹开展全校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联系合作校外媒体,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协调开展校外宣传沟通工作。
7.指导协调全校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及各类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平台建设与管理。
8.统筹指导全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协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9.指导协调二级单位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全校宣传工作调查培训交流,指导组织宣传工作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