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机关党总支)是学校党委主管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校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制定全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校工作和机关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中层管理人员和科级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考察考核、培养培训、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年度考核,检查院系级党组织相关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健全学校干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指导做好组织设置、换届选举、述职评议考核、党建理论研究等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基层党建创新工作。
4.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教育培训、激励关怀帮扶、日常管理监督、党费收缴使用等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来信来访。
5.负责学校党校工作。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党校日常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学术骨干、管理骨干以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负责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党外干部培训的有关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筹办学校党的代表大会等相关工作,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的推荐和审查工作。
7.负责学校党委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制定统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物,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向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负责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调查研究高校中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新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种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
9.负责机关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