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就业信息 > 安徽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系列导读之六安市“鸿雁人才计划”(第一期)
安徽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系列导读之六安市“鸿雁人才计划”(第一期)
时间:2024-03-15 18:54:20  编辑:刘锦锦 预审:郭蒙蒙 终审:伍旭中  浏览次数:2094

安徽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系列导读之六安市“鸿雁人才计划”(第一期)

编辑:刘锦锦  预审:叶元龙  终审:伍旭中 

为提高人才服务质效,现将我市人才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开展“七大人才行动”,努力形成“鸿雁回归家乡,鸿鹄飞聚皋地”的良好氛围,为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七大人才行动

1. 高层次人才引领行动

2. 急需紧缺人才集聚行动

3. 技能人才倍增行动

4. 社会事业人才汇智行动

5. 院校毕业生筑基行动

6. 人才发展聚力行动

7. 人才高效服务行动


一、高层次人才引领行动


支持企业市场化引才,在六安注册并依法纳税的重点产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不含金融业,下同)引进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


1

购房补贴

在六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0万元、140万元、8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按年度发放(发放比例分别为60%、20%、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至60万元。

2

人才公寓

在六安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220-200m²、180-160m²、140m²、120m²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5年。

3

租房补贴

选择在我市租住商品住房的,可分别按每月3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5年,按月发放。

4

生活补贴

可分别按每月2万元、1万元、5000元、3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5年,按月发放。

5

工作补贴

对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工作补贴,前3年按对地方财政贡献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6

创业扶持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领办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可根据企业规模等,给予50一100万元创业补助。

7

培育支持

在六安入选国家级有关人才计划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入选省级有关人才计划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或省“特支计划”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8

家属安置

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来我市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原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高层次人才配偶来我市暂无工作的,3年内给予社保补贴和生活补贴每月1500元,按月发放。

9

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和亿元以上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外)孙子女入学,可根据人才意愿,为其优先安排市内任意学校就读(不含普通高中)。

10

就医出行

在指定的三甲医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就医绿色通道。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因公出差可协调本地高铁站使用贵宾室、要客通道。


二、急需紧缺人才集聚行动



定期发布《六安市重点产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目录》内的博士(国家级高技能人才)、硕士(省级高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市级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

· 1.购房补贴


在六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分别发放10万元、7万元和4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 2.租房补贴


在我市租住商品住房的,可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3年,按月发放。

· 3.生活补贴


可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按月发放。

· 4.家属安置


急需紧缺人才配偶、子女来我市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

· 5.子女入学


急需紧缺人才的子女、(外)孙子女入学,可根据人才意愿,为其优先安排市内任意学校就读(不含普通高中)。


三、技能人才倍增行动



支持我市企业引育技能人才,企业引进、培育的技能人才,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

· 1.培育支持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获奖者每人15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5000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皖西杰出工匠”“六安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

· 2.研修补贴


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贴。

· 3.其他保障政策


属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家属安置和子女入学服务保障。


四、社会事业人才汇智行动


完善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机制,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引进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


1

购房补贴

在六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3年,按年度发放(发放比例分别为60%、20%、20%)。

2

人才公寓

在六安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220-200m²、180-160m²、140m²、120m²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5年。

3

租房补贴

选择在我市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按每月3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5年,按月发放。

4

生活补贴

A、B类高层次人才,可分别按每月2万元、1万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5年,按月发放。

5

编制保障

事业单位引进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向市委人才办申报,市委人才办商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后提出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6

家属安置

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来我市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高层次人才配偶来我市暂无工作的,3年内给予社保补贴和生活补贴每月1500元,按月发放。

7

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子女、(外)孙子女入学,可根据人才意愿为其优先安排市内任意学校就读(不含普通高中)。

8

就医出行

在指定的三甲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设立就医绿色通道。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因公出差可协调本地高铁站使用贵宾室、要客通道。


五、院校毕业生筑基行动


落实“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在我市企业就业的院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


· 1.购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高职院校或其他院校专科、中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六安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分别按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

· 2.租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高职院校或其他院校专科、中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选择租住商品住房的,分别按每月500元、400元、3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期限3年,按月发放。

· 3.安家补贴


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我市国有、民营企业(不含金融业)或中央和省属驻六安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制造业国有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给予安家补贴3万元,其中住房补贴2万元,生活补贴1万元。

· 4.创业扶持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六安创业的,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2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六、人才发展聚力行动


推进市场化引才,实行“人才+项目”模式,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类市场主体可享受相应服务保障。

· 1.企业引才补贴


企业每引进1名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补贴;

每引进1名急需紧缺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补贴;

每引进1名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3000元补贴。

· 2.院校举才补贴


院校举才补贴。院校每推荐1名当年度毕业生在六安企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学校2000元、800元、600元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荐才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荐才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每全职引进1名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补贴;

为企业每引进1名急需紧缺人才,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1年后,给予1万元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为企业每招用1名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1000元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为企业每介绍1名院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500元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七、人才高效服务行动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合力,营造近悦远来的养人生态。


·1.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人才、抓项目就要抓人才”的理念,履行好“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职责。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 2.分工协作


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分工协作,优化申报审批流程,政策兑现一网通办。

· 3.监督管理


健全监测制度、督办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

· 4.资金保障


所涉资金由市、县区各自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