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海燕等1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4-11-04 14:47:03 编辑:李莉莉 预审:李运鑫 终审:龚基云 浏览次数:196
经支部和总支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张海燕等11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党支部或党委(党总支)反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
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4日至8日
联系人:胡卫涛
联系方式:0553-5773790,13625695758,
邮箱:wjxydzb@163.com
经济系党总支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