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就业进展动态监测,主动加强就业数据核查自查,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4月至9月,教育部将会同国家统计局,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开展动态监测,联系毕业生本人及用人单位核实就业情况,并与全口径统计数据进行比对,核查结果将反馈至地方和高校,针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通报、约谈、扣分等方式严肃处理。各系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全面自查,确保统计数据规范,确保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真实准确。
1.各系自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录入系统的就业数据须于5月1日前规范上传证明材料,否则省厅不计入就业统计。即日起至5月底,请各系严格对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对本系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严格把关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对有问题的数据及时纠正,及时维护好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报备至就业指导中心。
2.学院核查。4月下旬至毕业派遣前,学院重点对灵活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数据、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就业数据、同一小微企业聘用2名及以上毕业生情况等进行重点核查。
3.部级、省级监测。4月至8月,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全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动态监测,重点核实各类举报线索、灵活就业数据、学生通过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就业数据、多人同一小微企业就业情况,核查结果报教育部备案。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二、明确目标,严格纪律
1.全面开展检测自查。各系、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对《就业协议书》(含电子协议书)、《就业劳动合同》、聘用证明(须由系、院两级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签章)及工资流水等佐证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就业真实。对变更就业单位的,要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并主动联系毕业生要求重新提供就业材料。
2.要严格遵守签约、统计“四不准”制度和“三不得”要求。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中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
3.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加大检测力度,对各系提交的就业材料进行复核。学院将各系就业工作真实性、准确性作为2024年就业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要求,抓就业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将视情严肃查处追责。
学生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