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学校就业工作扎实、稳步发展,努力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考评奖励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依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考评指标体系》(附件2)开展考评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各系自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9月25日-10月8日)
各系对照就业工作考评指标体系(附件1)撰写就业工作总结(附件3)。
拟申报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系在就业工作总结封面勾选申报选项,拟申报先进个人的毕业班辅导员对照考评指标体系(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附件4)。
以上材料请于10月9日(周三)前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章敬峰处,电子版发至584928085@qq.com邮箱。
2.就业指导中心审查(10月9日-10日)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各系及个人申报材料,根据就业率、就业材料完整性等指标据实计算业绩考核分数。
3.学校考评(10月10日)
考评领导组对各系进行集中考评。各系需严格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内容,制作PPT汇报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ppt电子版于汇报前一日交至张琛处),学校考评领导组根据汇报和各系支撑材料对各系就业工作进行测评,根据考评指标体系及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对个人进行考评,按照得分高低排名,确定就业工作先进系及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三、表彰与奖励
学校对完成就业工作任务的系及个人发放就业工作专项奖励,对就业工作先进系、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就业工作先进系、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及相关人员相应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严格自查自评,实事求是上报评审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2.各系要按照各项指标,逐项、逐条对照,查找差距,逐步提高、完善;要以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附件:
1.就业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2.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考评指标体系
3.2023-2024学年学生就业工作总结(模板)
4.2023-2024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模板)
芜湖学院学生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