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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制定出台关心关爱干部人才二十条措施
时间:2025-04-10 10:31:39  编辑:就业指导中心  预审:张琛  终审:章敬峰   浏览次数:409

近日,和田地区制定出台关心关爱干部人才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进一步提振广大干部人才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广大干部人才主动担当、奋发有为,努力营造正气充盈、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十条措施明确规定,新招录(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和购房补贴60万元、40万元、10万元。

政治激励方面,定期组织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重要工程、重点项目、重大任务、重大斗争和长期扎根艰苦边远乡镇、驻村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干部,打破论资排辈,大力提拔使用,优先晋升公务员职级和事业单位职员等级。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符合晋升条件的,在同层级内统筹有序晋升。对政治立场坚定、即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表现一贯较好的“老黄牛”式干部,在晋升上给予倾斜。大力选树先进典型,积极评选“两优一先”、“最美公务员”。举办荣誉退休仪式,增强退休干部政治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

工作支持方面,在艰苦边远乡镇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有序推进交流轮岗。建立健全“传帮带”工作机制,注重选派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帮助干部提升学历,按规定报销学费。精简会议文件,原则上周六、周日不开会。严格规范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建好用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禁止将部门单位职能任务转嫁基层。对推动发展、先行先试而导致的无意过失,允许一定程度的试错和容错;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正名。稳妥推动被问责和受处分影响期满、符合条件的干部重新使用,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待遇保障方面,认真落实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按月足额发放村(社区)干部、教师、辅警及其他临聘人员工资。干部职工因公出差,按规定据实报销差旅费。依法保障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严格执行驻村(社区)干部轮休制度,严禁随意停止轮休。

生活关心方面,为新招录(聘)乡镇(街道)干部人才在工作地提供稳定周转住房,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并做好水电暖及其他设施的保障和维修。定期组织未婚干部开展交友联谊活动,妥善解决干部两地分居问题。分级建立干部健康档案,有计划组织干部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因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干部,积极给予帮助。

心理关怀方面,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定期举办心理健康巡回服务活动,对遭遇重大挫折、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干部,及时干预、疏导和治疗。完善公共基础体育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干部岗位变动、参加重大专项工作、出现苗头性问题、受到组织处理、发生家庭变故“五必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