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职责范围
时间:2024-01-26 18:00:47 编辑:张雪梅 预审:刘大卫 终审:张鹏 浏览次数:3055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领导下的负责学校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对外科技合作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技政策,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有关科技政策和措施。
2.负责科研课题和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和课题组实施科研计划。
3.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与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合作、科技咨询和科技服务,组织科研成果以及专利技术的转化。
4.负责组织学校科技类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科研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有关科研平台的申报和建设。
7.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做好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8.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校科技统计和社科统计工作。
9.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做好继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10.负责统计汇总校友信息数据,组织校友回校交流活动。
11.加强与上海交通大学芜湖研究院联系并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