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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4 18:35:23  编辑:张雪梅  预审:刘大卫  终审:周淑芳  浏览次数:3297

各系、部:

现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科政秘[2023]19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学院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专项工作,督促和引导学院教职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学院教职工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作为署名单位进行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及其他作者),含已录用的文章。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自查清理步骤

(一)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6月20日前)。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学习《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违规》(国科发监[2022]221号)、《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皖科监[2021]3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夯实科研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基础。

(二)个人自查(6月22日前)。教职工对个人发表的论文逐一进行自查,填写《学术不端自查表》(附件1),个人签字的纸质版一份,交由系部汇总。

(三)系部复核阶段(6月26日前)。系部复核教师纸质版的《学术不端自查表》,汇总并填写《学术不端系部统计表》(附件2)。《学术不端自查表》、《学术不端系部统计表》纸质版报送至西一405科研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工作人员邮箱。

各系部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联系人:刘大卫

联系电话:0553-5733089

电子信箱:1522737274@qq.com

附件:1.学术不端自查表

     2.学术不端系部统计表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