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通过线上学习的方式进行。2023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已确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数字中国: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发展;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工业互联网与区块链应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与智能驾驶。专业技术人员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一“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打印合格证书保存。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由教职工参照人事处网站《芜湖市教师系列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指南》规定的类型自行开展学习(网址:https://wjrsc.ahnu.edu.cn/info/1012/1141.htm),保管好学习证明材料,按年度填写《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情况一览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按规定进行认定相应学时后保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填写《继续教育学时验证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后交人事处盖章。
四、相关要求
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校在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职称评审)时,将核查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含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时验证表)。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