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学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关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2025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人才待遇
聘用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员工资和津贴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有关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学院将以合同制方式予以聘用(非事业单位编制)。
2.学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专任教师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_正反面(必传)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按期毕业证明(必传)
(3)获奖证书(若有必传)
(4)取得职称证书(若有必传)
(5)职业资格证书(若有必传)
(6)论著材料(若有必传)
(7)科研项目材料(若有必传)
(8)其他成果(若有必传)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验证
院人事处会同有关处室及用人单位,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专任教师在参加考核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验证:
1.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院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五)公示签约
考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合格的拟聘人员,学院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六、特别提示
(一)2024年最终拟聘人员为应届硕士研究生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应届博士研究生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非应届毕业生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再接收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院人事处联系。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5771528(方老师、李老师)
咨询邮箱:wjxyrsc@163.com
附件: 2024年专职教师招聘计划(第二批次)
芜湖学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