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申请
本人向所在系部、部门提交书面辞职或调出申请,报告中要详细阐明申请辞职或调出的理由。
二、单位研究
所在系部、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签署意见或拟订书面报告。
三、材料报批
所在系部、部门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或经院领导签批后,人事处通知本人办理辞职或调出手续。
四、办理离职手续
到人事处领取《离职程序单》,到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盖章,交回程序单至人事处后(服务期未满者,人事处根据审批意见,先向本人开据违约金交费单,到财务处交款,并交回收据复印件至人事处,再办理离职手续),人事处为其办理人事档案、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