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中心将从12月开始对所有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 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