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11-03 10:35:12 编辑:王磊 预审:汪琳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1692
各系、各班级:
为展现大学生青春活力,丰富我院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活跃、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学院决定举办第十八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音”为梦想,唱响未来
二、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三、比赛安排
大赛分个人和组合两个赛道。
(一)报名方式
在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二食堂二楼206)领取报名表格并加入报名群,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表格,于11月10日下午17:30前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所有参赛曲目需能展现大学生青春活力,歌曲内容积极向上。组合赛道组合人数最低为两人,最高不限。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1月3日(周五)—11月10日(周五)
海选时间:11月13日(周一)—11月19日(周日)
复赛时间:11月20日(周一)晚19:00(暂定)
决赛时间:11月23日(周四)晚19:00(暂定)
五、赛制安排
(一)海选赛制
报名选手于通知时间地点按照现场抽签序号,依次清唱自备曲目,限时30秒,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推荐参赛人数的20%进入复赛。
(二)复赛赛制
选手根据抽签结果按顺序上台演唱,评委现场打分,分数排名前十的选手直接进入决赛。
(三)决赛赛制
决赛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
2.二等奖3名
3.三等奖5名
4.授予年度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