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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公示
时间:2021-12-14 10:35:12  编辑:王磊  预审:汪琳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409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学生会及系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10

自评公开链接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50 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3 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 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

2021年11月18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0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0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0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0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0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0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0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0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0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0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0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外语系

体育系

管理系

人文与传播系

电子工程系

经济系

化学工程系

音乐系

视觉艺术系

学前教育系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 2354000012@qq.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