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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1-11-06 10:35:12  编辑:王磊  预审:汪琳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366

各系: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11月18日召开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发挥好学生会组织服务广大同学、做好桥梁纽带的职责。在总结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解放思想、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我院团学工作崭新局面。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报告;

3.选举产生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

三、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21年11月18日在文津校区东二503报告厅召开,会期半天。

四、代表名额、构成意向和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团员青年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30人,代表人数占全院在校生比例为1.5%,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其中非院、系学生会骨干代表人数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同时兼顾男女比例、政治面貌、民族等因素。

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青年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青年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通过学生代表会议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差额比例不低于20%,选出的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五、委员会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我院规模和学生总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10人,主席团成员3人。

委员候选人由第十五届学生会广泛征求各基层单位和学生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12人,报院团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主席团候选人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系部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由系部团总支推荐,经系部党总支同意,由院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5人。学生代表大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2人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差额比例为20%。

六、代表团组成办法

根据会议规模和代表来源,大会共分为5个代表团,以系部为单位组团。

七、大会筹备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开好此次大会,拟成立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委会)。筹委会下设材料组、组织组、提案组、会务组、宣传组五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筹备事宜。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