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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10:35:12  编辑:王磊  预审:汪琳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394

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决定开展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完成对重点整顿团支部的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

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毕业生团支部、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工作流程

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一并开展,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附件1),规范做好完成以下任务。

1.开展团支部对标自评。12月7日(周三)前,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附件2),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附件3)和“对标定级”评议表(附件4),进行团支部对标自评,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系团总支复核认定。12月12日(周一)前,系团总支结合组织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

系团总支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各系部团总支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将复核评议等次填写入团支部评议情况一览表(附件5),12月16日(周五)前将纸质盖章件报院团委。

3.学院抽查评估。学院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团支部标准化验收和“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尤其是调阅部分团支部的原始台账资料。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2022年度院级及以上优秀团支部需在四星级以上团支部中遴选。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2021年、2022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四、评定等级

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2),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五星级团支部

≥90分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

80-89分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

70-79分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

60-69分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

60分以下

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是提升我院团的组织力的重要方式,是年度团内评优的重要基础工作,各系部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精心谋划,统筹把控。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要认真总结经验,凝练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推介交流,并探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

 

联系人:王磊

电话:5771229

邮箱:1662643113@qq.com

 

 

 

附件: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3.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

4.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5.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等次一览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1


附件列表:
对标定级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