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规范 > 心理咨询工作管理规范
心理咨询工作管理规范
时间:2018-03-21 10:45:58  编辑: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预审:郑勤  终审:张铮   浏览次数:2278

1.营造安全、卫生、和谐、温馨的环境氛围。

2.咨询师应按时到岗,态度热情,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3.咨询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隐私,履行保密原则。

4.咨询师应坚持正面引导学生,杜绝强硬说教,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5.咨询师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并按规范进行转介。

6. 咨询师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的倾向或其他危机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及时报告来访者所在系和学生处。

7.咨询师每次咨询结束后应及时整理记录,做好材料的存档工作。

8.心理咨询实行预约制度,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做好预约接待和登记管理工作。

9.值班人员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电脑、空调、打印机等电器设备的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