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网站规范化管理,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工作处处长为网站第一责任人,院团委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分别为各子网站具体负责人。信息安全员负责管理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维护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 网站由学院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分配管理账号,并对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 网站信息发布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学院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查制度并明确责任。对于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信息发布部门,追究负责人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