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培育优良学风,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1.成立班级管理委员会
各学院应组织成立以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的班级管理委员会,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明确班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思想教育、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班级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与管理。
为充分调动全体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个性化学习与发展,加强学业互助和结对帮扶,各学院应指导班级积极组建课程类、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专业实践类、升学类、考公考编类等学习兴趣小组,并做到新生理工科班级学习兴趣小组全覆盖。
3.强化课堂管理
学生须于预备铃声响前进入教室,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堂必须提前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并报学生处管理教育中心备案。学生在教学区严禁吸烟、携带食品,严禁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上课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任课教师有使用要求除外)。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堂纪律管理,任课教师和辅导员随机检查迟到、旷课、早退等违纪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与学生成绩挂钩。对旷课达一定学时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加强晚自习监管
每周一至周四晚需保证两个小时的自习时间。晚自习期间,除上课、参加素质拓展活动等集体行为外,一年级各班学生必须集中晚自习,其他年级自主自习。上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需实行晚自习汇报制度。
5.加强宿舍管理
周一至周四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在宿舍从事娱乐活动。宿舍成员需共同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内吸烟或使用违规电器。鼓励学生在宿舍内组织学习小组、开展学术讨论等,开展书香寝室、样板寝室、考研寝室、优秀寝室长等典型选树活动,营造具有良好文化氛围的宿舍环境。
学风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精神和素质的综合体现。希望全体同学认真遵守本管理规定,从身边学起,从自己做起,自觉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党员及学生干部要起到积极表率作用,带头遵守规定,并主动与学习困难同学结对帮扶。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加强教育管理,细化学风建设工作具体措施,并将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处。
学生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