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办法 > 【校规校纪】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关于学生管理和学年鉴定工作的办法
【校规校纪】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关于学生管理和学年鉴定工作的办法
时间:2015-08-12 00:00:00  编辑:学生处  预审:张利  终审:章敬峰   浏览次数:2885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关于学生管理和

学年鉴定工作的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日常管理工作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是做好学生学年鉴定和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为此,在学生班级普遍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 班日志制

学生班级设立“班日志”,由班级干部轮流值日记载。将每天班级工作、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各类考勤、检查评比情况、好人好事和违纪事例如实地记载,为考评积累材料。

(二) 周会制

每周召开一次班委、团支委联席会议,星期日或星期一晚上举行,由班长和团支部书记主持。在总结一周班级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班日志”记载和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作出一周考核记事,并研究布置下一周班级工作。辅导员应出席会议,指导工作。

(三) 班会制

每月第一周召开一次班会,由辅导员主持,全班同学参加,宣讲上月班级考核情况,对学生思想状况及班级工作进行总结,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四) 学期考评制

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考评。由辅导员负责组织实施,对一学期以来的学生思想品德和考核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进行认真评价,同时为学年鉴定和综合测评工作做好准备。

二、学年鉴定和毕业鉴定

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每学年都要对学生进行学年鉴定,毕业学年要进行毕业鉴定。

(一) 鉴定内容

1、德育方面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包括政治学习、党团活动)情况;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情况;在劳动卫生及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品德修养(包括谦虚诚实、文明礼貌、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团结同学)等。

2、智育方面

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和考核纪律情况;独立完成作业和其它学习任务情况;学习成绩情况;阅读课外书籍、掌握知识情况;开展科研活动情况等。

3、体育方面

参加课外体育锻炼、早操和课外活动情况;体育课和达标情况;参加体育竞赛及取得成绩情况;体质及健康状况;参加文体活动情况。

(二) 鉴定方法

1、个人小结

按照鉴定内容要求,每个学生要认真总结自己德、智、体各方面的实际表现。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毕业学年要对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全面小结。

2、小组评议

由学生汇报个人小结,听取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形成小组意见。

3、班级意见

班委、团支委对个人小结和小组意见进行民主评议,并根据个人的一贯表现,写出班级意见。

4、系组织意见

辅导员在认真审阅学生个人小结、小组和班级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并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拟出写实评语,经系学生工作组审核后,正式形成系组织意见。

5、填写鉴定表

认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学年鉴定表》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 鉴定时间

学年鉴定,在下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毕业鉴定,在每年的六月中旬进行。

(四) 鉴定要求

1、为了使学生便于个人小结和师生民主评议,鉴定前,系办公室和班委会、团支部要将一学年各项考核、考勤情况向全班同学公布,提供鉴定依据。

2、鉴定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无论是个人小结,还是小组、班级、系组织鉴定意见,都要实事求是,符合本人实际。

3、小组和班级鉴定意见,要同本人见面,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系组织鉴定意见,不与本人见面。

三、组织领导

(一)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各系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经常督促检查,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

(二) 在鉴定前,系领导、辅导员要作鉴定动员,阐明意义,提出要求,并在鉴定过程中,深入学生班组听取意见,了解情况,保证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 学生的日常考核和鉴定工作,由院学生处负责作组织安排,进行检查指导。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