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李旭曈等两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5-03-17 16:11:27 编辑:孙凡 预审:黄燕 终审:吴明明 浏览次数:373
经支部和总支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李旭曈等两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党支部或党委(党总支)反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
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至21日
联系人:胡卫涛
联系方式:0553-5773790,13625695758
邮箱:whxyzzb@126.com
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
2025年3月17日
附件列表:
第1批次发展对象现实表现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