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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时间:2024-09-08 15:10:31  编辑:程岑  预审:张文萍  终审:周新胜  浏览次数:6864

近日,某企业未经芜湖学院授权,擅自注册“芜院小助手”微信公众号,使用芜湖学院校徽及“芜院”简称,以推送课表名义,试图套取我校师生的教务系统及“校芜优”App账号密码。学校已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予以取缔。如已在上述公众号等非官方渠道提供个人信息的,请及时修改密码。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声誉,特声明如下:

一、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芜湖学院名义进行上述活动。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加入非官方群组,不要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不要参加广告营销,以免上当受骗。在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请求输入“校芜优”App账号密码的信息时,都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任何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尤其是那些声称可以提供便利、优惠或者奖励的信息。

二、学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以芜湖学院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名义开设运营各类自媒体账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我校授权,严禁使用“芜湖学院”“芜院”及我校校徽等指向性文字和图像标识,在微博、微信、QQ、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网络平台建立账号、发布信息和从事经营活动。如果师生发现有任何冒充学校官方新媒体账号的行为,或者个人相关系统的账号密码被盗用,请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会尽快处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师生的个人信息安全。

三、凡擅自使用芜湖学院名称、图片、校徽及篡改校徽,未获学校授权的微信、QQ、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网络平台的账号,相关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营并删除有关信息。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所引发的纠纷和造成的后果,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全体师生和家长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仔细甄别网络信息,勿听勿信勿传不实宣传,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欢迎关注芜湖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公众号名称目前仍为“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正在更名认证之中),了解更多权威信息。

特此声明!

 

芜湖学院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