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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7 12:01:36  编辑:王磊  预审:汪琳  终审:邵敏  浏览次数:2491

各系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现将我院2024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条件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上级下达计划和各系部人数比例、实际团员情况,分配发展团员限额(附件1),限额计划原则上须用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学籍或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工作程序

(一)各系部团总支要按照《发展团员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2)的时间节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发展团员各项工作。

(二)各系部团总支于4月10日(周三)前将团校学员登记表(附件3)的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院团委组织部。团委将举办入团积极分子培训,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综合培训。培训结束后,入团积极分子成绩合格并结业的,其团校学员鉴定表会送至所在系部团总支。

(三)各系部团总支在培训班结业后按照限额,将通过预审的入团积极分子除入团编号外的有关信息填入发展团员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盖章件报院团委组织部,申领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

(四)各系部团总支在7月1日(周一)前完成入团审批程序,将新发展团员的团员证报院团委组织部填写编码、加盖钢印,入团志愿书送院团委进行审查。

(五)各系部团总支应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课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等,于7月10日(周三)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新发展团员团费从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纳为团员当月起缴纳。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学员鉴定表纳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学院团委应在党委领导下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把发展团员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标准。各学院团委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本着入团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限额,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保持合适的团青比例。

(三)严格程序。要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要加强制度设计,突出重点环节,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建设一支能够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发挥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


联系人:方宝华 项名翠

 话:0553-5771229 18226527996

 箱:2823897920@qq.com

办公地点:江北校区15栋202团委办公室


附件 1.各系部发展团员限额表

2.发展团员工作时间进度表

3.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4.发展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