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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1 15:51:26  编辑:熊乐平  预审:张利  终审:张铮   浏览次数:806

各系: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班集体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十佳班集体”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年级及以上学生行政班级

二、申报条件

参见《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院政〔2017〕115号)、皖江学院“十佳班集体”评选标准(附件)。

三、评选步骤

1.班级申报(1012—1022日):班级全面总结创建成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认真组织参评材料,参加系级“先进班集体”评选。

2.各系推荐(1025日):各系在系级“先进班集体”中推荐班级参加学校“十佳班集体”评选,各系推荐名额见附件3

3.学校评审(10):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班级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看材料、现场汇报(PPT展示各类辅助视频、表演辅导员对班级作出评价,总时间控制在7分钟内)等程序产生“十佳班集体”初步名单。

4.学校公示:拟获学校“十佳班集体”名单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表彰;有异议且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该班级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加强班级建设与管理,增加班级凝聚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促进我院优良学风建设。

2.各系初选推荐班级应提交纸质《申请表》(附件2)、申报书、支撑材料及PPT电子版,为节约成本,申报书应黑白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相关材料应按评分标准准备,未按照评分标准准备材料的班级将予以适当减分。所有材料需于1025日(周前)提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中心熊乐平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1706363@qq.com,逾期视自愿放弃。

 

附件:1.“十佳班集体”评选标准

2.“十佳班集体”申请表

3.“十佳班集体”各系推荐名额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10